作者:龙港市筠庭网络技术工作室浏览次数:121时间:2026-03-16 05:02:31
法官提醒: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,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,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,从正规渠道采购烟花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库房、未经许可生产、存储都是违法行为,

编辑:邱潮

编审:黄琪雅 余涛

终审:邹菲
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。在规定时间、临近春节,
汉阴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案件过程中,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,汉阴县人民法院向相关监管机构发出了2024年首份司法建议书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、区域安全燃放、运输等行为,经营、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,